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0年9月12日至17日在哈密市举行。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》有关要求,为做好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(以下简称“民运会”)各项工作,结合自治州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为契机,认真做好运动员的选拔、训练工作,锻炼和培养优秀少数民族体育人才,充分展示我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水平,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,弘扬民族文化,促进民族团结,建设和谐博州做出积极贡献。
二、组织机构
㈠ 成立领导机构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(另行发文),负责参赛的组织、协调等工作。
㈡ 组建自治州代表团。成立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代表团,设团长1人、副团长2人、秘书1人、联络员3人。
㈢ 组建自治州参赛代表队。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选拔赛,选拔出优秀运动员,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后组成自治州各项目参赛代表队。各项目参赛代表队设领队、教练员各1人,负责队员训练、参赛的组织、管理。
三、参赛项目
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共设竞赛项目12项,分别为:秋千、射弩、押加、高脚竞速、毽球、武术、民族式摔跤(搏克、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绊跤、朝鲜族式摔跤、库热斯)、马术(速度赛马、走马、跑马射箭、跑马拾哈达)、射箭、刁羊、赛骆驼、国际象棋;表演项目8项,分别为:达瓦孜、沙哈尔地、姑娘追、马上角力、斗鸡、斗羊、斗狗、民族健身操。
根据我州实际,组织代表队参加射弩、押加、武术、民族式摔跤(搏克、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绊跤、朝鲜族式摔跤、库热斯)、马术(速度赛马、走马、跑马射箭、跑马拾哈达)、射箭和国际象棋等7个竞赛项目。同时,组织代表队参加民族健身操、姑娘追和斗鸡等3个表演项目(不计成绩)。
四、参赛费用
由我州参加7个竞赛项目和3个表演项目经费(含训练、参赛经费)以及代表团工作经费等构成,州民宗委、州文体局等部门拟订经费预算,经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,由州财政核拔。
五、其他事项
㈠ 参赛目标。本次运动会我州的夺金目标为6块,力争10块(见附件)。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县市(口岸)签订金牌目标责任书,分解任务,明确责任,狠抓落实,努力争取好成绩。
㈡ 参赛要求。各县市(口岸)人民政府(管委会)、州文体局等夺取金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民运会的参赛工作,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,切实抓好运动员的训练工作,确保完成夺金目标任务。参加此次民运会的代表团、各参赛项目的领队和教练要坚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切实加强运动员的安全教育,确保训练和参赛安全。要始终做到文明参赛,赛出成绩,赛出风格,充分展示博州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㈢ 奖励标准。对在本次民运会上圆满完成参赛任务并夺得奖牌的运动员予以奖励,其中金牌奖励1万元、银牌奖励7000元、铜牌奖励3000元。
附件: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夺取金牌任务和责任分解表
附件:
自治州参加自治区第七届民运会夺取金牌任务和责任分解表
|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金牌数 |
责任单位 |
责任人 |
|
基本目标 |
力争目标 |
|
1 |
射 弩 |
2 |
2* |
博乐市 |
巴 图 |
|
2 |
武 术 |
1 |
2 |
精河县 |
艾斯尔江·阿依提哈孜 |
|
3 |
押 加 |
|
1 |
州文体局 |
艾山江·阿不都克里木 |
|
4 |
民族式摔跤
(搏克、且里西、格、北嘎、绊跤、朝鲜族式摔跤、库热斯) |
2 |
2* |
州文体局 |
|
5 |
马 术
(速度赛马、走马、跑马射箭、跑马拾哈达) |
1 |
1* |
温泉县 |
阿 里 |
|
6 |
射 箭 |
|
1 |
博乐市 |
巴 图 |
|
7 |
国际象棋 |
|
1 |
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 |
居来提·阿不都克里木 |